殘疾人士輔助就業培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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仁濟醫院盧李佩貞紀念工場(殘疾人士輔助就業培訓)

地址: 荃灣石圍角邨石芳樓100-109室
電話: 2498 3391
傳真: 2416 3690
電郵: aic.llpc@ychss.org.hk (行政)
swa2.llpc@ychss.org.hk(個案)
swa4.llpc@ychss.org.hk(個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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殘疾人士輔助就業培訓

簡介:

於1995年4月成立,翌年6月增設輔助就業服務。本中心透過特別設計的訓練環境,為一些因殘疾而未能在公開市場就業的人士提供合適的職業訓練,讓他們可以盡量發展社交及經濟潛能;以及增強他們的工作能力,讓他們得以盡可能轉往輔助就業或在公開市場就業。此外,透過提供工資補助金,鼓勵僱主為殘疾人士提供職位空缺,讓僱主試用這些殘疾人士,以了解其工作能力。

服務對象:

年齡為15歲或以上,具自理能力的殘疾人士 ; 和在缺乏支援的情況下無法適應公開競爭的職業市場的殘疾人士

服務內容:

1.就業輔導及工作技能訓練
服務機構會安排就業,例如提供職業分析及就業選配;
提供支援服務,包括與就業有關的技能訓練、在職訓練和督導,及向各參加者、其家屬及僱主提供與職業有關的輔導及意見;及為參加者提供切合實際需要的支援服務,以配合勞工市場及經濟發展不斷轉變的需要。

2.見習
服務機構會為每位參加者安排為期最長3個月的見習。在見習期內,參加者如出勤率能符合要求,便會獲發每月2,000元的見習津貼;參加者完成見習後,服務機構會協助他們在公開市場尋找合適工作或在職試用職位;及參加者與提供見習的機構並無僱傭關係。

3.在職試用
僱主可透過在職試用計劃試用參加者,以了解其工作能力。在試用期間,僱主可獲發最多6個月的補助金,金額為每位參加者每月實得工資的一半,上限為4,000元,兩者以金額較少者為準;
參加者在試用期內已屬僱員身份,享有《僱傭條例》及《最低工資條例》等所規定的一般僱員福利;及
參加者如完成見習後找到工作,便無須參與在職試用。

4.就業後跟進服務
服務機構會向每位找到工作的參加者提供不少於12個月的跟進服務,以協助他們盡快適應工作。
*註:服務單位和學員之間並無僱傭關係

申請手續:

直接向服務機構申請服務或經社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轉介,申請不會收取任何費用。

費用:

免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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